廣大外貿貨代朋友們請注意了,接中東專線服務商通知,通知明確:
一、寄運內含危險品(DG)的貨件,例如:水泵(含水銀),手表(含電池),指甲油(含酒精)……,發件人有責任確保所有貨件不含有任何危險品。
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規定,危險品主要分為以下9類:
1、爆炸物
2、氣體
3、易燃液體
4、易燃固體/易自燃物質/與水接觸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
5、氧化物質/有機過氧化物
6、有毒/傳染性物質(如汞)
7、放射性物質
8、腐蝕性物質
9、其他危險物品
特別注意,不遵守上述安全程序的客戶需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及相關的處罰及罰款。
如需證明貨物不含危險品,需提供附加文件(例如MSDS,申報信)證明。如有疑問可通過客服咨詢服務商。
二、自2018年7月1日起,所有售賣給澳洲消費者的低價值商品都會受澳洲 GST的約束,貨價超過澳元1,000元的進口貨,會同時受到 GST的約束但確保不會雙重征稅 。
有關澳大利亞 GST法例變更的更多信息,請參考澳洲稅務局(AT0)網站一
https://www.ato.gov.au/business/international-tax-for-business/gst-on-low-value-imported-goods/.
根據澳洲GST法例的變更,如果您需要注冊澳洲GST,請于新法例生效之前(即2018年7月1日) 完成注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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