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農歷九月初九)是我國傳統的重陽佳節,在以往重陽節期間,有些市民喜歡通過放孔明燈來慶祝佳節,這給森林帶來了較大的火災隱患,因此很多地方重陽節期間禁止燃放孔明燈。不僅國內如此,國外也有這項規定。近日物流巴巴獲悉,自10月26日起速賣通禁止賣家銷售、發送孔明燈商品至部分國家及地區。
根據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規定及通知,澳大利亞不允許生產銷售、進出口或燃放孔明燈商品。除了澳大利亞,以下國家或地區也均禁止銷售孔明燈(具體規定以各國本地法律法規為準):
阿根廷、奧地利、澳大利亞、巴西,加拿大(大部分洲)、智利、哥倫比亞、德國(部分洲)、新西蘭、西班牙、美國(30個洲)、英國(部分城市)、越南。
2013年,塞浦路斯政府呼吁消費者停止購買和燃放孔明燈,同時進出口公司已被要求禁止進口孔明燈,違反者將受處罰。
若賣家存在銷售孔明燈產品,即日起建議更改相應的物流運費模板,對孔明燈產品設置不支持發往對應國家。
同時,孔明燈產品將納入平臺禁限售第十八大類的列表中,平臺將對該類商品在上述國家和地區設置包括但不限于屏蔽,限制下單等處置。建議賣家也關注各國物流及國家的進口要求,共同營造安全,品質的交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