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物流巴巴了解到,新加坡郵政對電池產品的走貨要求做了如下新規定:
以下12個國家不能寄發任何含電池產品: 意大利、德國、老撾、埃及、格魯吉亞、直布羅陀、關島、馬紹爾群島、尼日爾、亞美尼亞、厄瓜多爾、尼加拉瓜 。其他國家只可以寄發內置電池產品。請大家注意。
目前,新加坡EMS只能走普貨和內置電池貨物,并且電池功率不能超過100W,不能走配套電池和純電池。純電池或者功率超過100W的內置電池一旦被查獲,將會處以200RMB一票的處罰,同時貨物將被沒收,運費也不會退還。還有產品電池不配套的(比如空的手機殼里面藏純電池,一旦查到,情況視為純電處理),請各位發貨人在走此渠道的電池類產品時要多多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