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伊拉克的經濟處于快速發展之中,隨著中伊貿易快速增長。中國已成為伊拉克最大的貿易伙伴,伊拉克是中國在西亞北非地區第三大貿易伙伴。2017年,中伊雙邊貿易額達221億美元,同比增長21.6%。
據物流巴巴最新獲悉,近日,伊拉克當局接連發布兩條新政,近期有打算出口伊拉克的朋友們注意了……
兩條新規內容如下:
1. 伊拉克駐華使館通知:
從2018年5月2日起,為確保貨物順利出口到伊拉克共和國,只有出具的符合性證書(COC)(證書需提交原件,伊拉克使館審核后會隨認證文件一并發回)之后才能進行原產地證書和商業發票的認證。
對于未在名單內的貨物同樣需要上述檢驗公司出具符合性核查(COI),即(COC)和(COI)將作為認證原產地證書和商業發票所需證明材料。檢測證書一定要在出貨前辦理!
2. 伊拉克烏姆蓋斯爾港(UMM QASR)碼頭海關,由于其管理委員會的負責人更換為來自伊拉克原軍方背景的新領導,其制定了新的進口貨物通關管理辦法,于近日執行。
主要內容包括:
a. 所有進口貨物品名必須按照具體品名一一羅列清楚才能申報,不得籠統地匯總申報。
b. 進行申報的進口商對應每個品名必須有相應的進口資質(IMPORT LICENSE)。
c. 海關加強對進口商資質和進口報關資料的審查力度,并加大對進口貨物的查驗力度和對違規的懲罰力度。
目前,烏姆蓋斯爾港的新規在UMM QASR的北港海關是100%執行,在南港海關尚未全面嚴格推行。
為了避免大量貨物因缺乏新規所要求的進口資質和完整文件而無法報關,導致滯留港區從而帶來多方面的不良后果,希望大家務必了解這些新規。
另外,物流巴巴建議出口往UMM QASR的貨物需要事先做好如下準備:
a. 貨物所有明細品名必須羅列清楚事先提供給伊拉克收貨人去審核是否可以在當地由其作為進口方清關。
b. 在伊拉克的收貨人必須具備該貨物所有明細品名的相關進口資質;如果沒有或者不是全有,沒有的那部分品名項下的資質則必須請收貨人落實相關的具備該資質的公司來作為進口方清關。
c. 伊拉克駐華使館簽證的單證以及BV等商檢文件必須齊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