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DHL發布了一則關于臺灣進口商實名制的要求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臺灣海關將于2018年7月1日開始,針對到岸價值(CIF value)低于新臺幣NTD50,000(美元1666)的B2C貨件(Business To Consumer)在進口清關過程中核實進口商名稱的真實性,以查驗是否符合每半年內不能超過6次免稅的進口限額條規(不含B2B貨件)。
受此影響,所有B2C貨件的進口商/收件人需提前登錄網址:https://eccs.tradevan.com.tw/注冊并提供以下信息進行實名制申報,貨件才能正常清關派送:
1.進口商全名;
2.臺灣當地電話號碼;
3.臺灣公民:臺灣身份證號碼或居民證號;
非臺灣公民:(需有當地電話號碼)護照號碼;
4.貨件臺灣目的地詳細地址。
注冊成功后,當地海關將根據貨件的進口商電話進行實名驗證,如貨件到達當地后進口商未及時注冊并上傳完整的資料將被海關扣件。
為避免清關延誤,請及時通知寄件人在出貨前務必與收件人溝通在指定的網址注冊并按海關要求備好所有清關文件,貨代出口前不再復核,如因違反海關規定導致的清關延誤或退件等費用、責任將由寄件人自行承擔,多謝配合。
提示:
自2018年1月1日起,臺灣關稅起征點由新臺幣NTD3000降為NTD2000, 進口商6個月即半年內可以享受6次免稅的關稅起征額,超出次數無論貨值多少都需要繳納關稅。
半年期從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開始,根據第一次進口日期開始計算,海關系統將與收貨人姓名、地址從國家申報數據庫進行6次計算。超過6次的進口額度,將會產生額外的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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